所有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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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华瑞线缆有限公司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河间市供电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河北华瑞线缆有限公司院内登记在公司名下型号为S7、S11的两台315KVA变压器为河北华瑞线缆集团公司所有。 二、驳回河北华瑞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河北华瑞线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