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神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神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3164283.46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164283.462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神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944元,减半收取179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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