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瓦房店国力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鸿瑞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瓦房店国力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祝丰街XXX号(瓦房权证非住宅字第××号)、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祝丰街XXX号(瓦房权证非住宅字第××号)、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祝丰街XXX号(瓦房权证非住宅字第××号)的房屋、坐落于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祝丰街XXX号(瓦国用(2010)第XXX号)的土地使用权;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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