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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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银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原告***的劳动报酬54530元,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利息至给付完毕之日止,被告贵州银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