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独山信诚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三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独山紫泉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独山信诚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独山信诚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三桥村国际温泉城A区房屋58套的查封。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三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独山紫泉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