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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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德东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精诚铂阳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东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乾明路以东、青山路以南01#屋面层屋面西室的不动产(产权证号(湘2019)常德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1468号),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精诚铂阳光电设备有限公司、金江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东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德东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300万元的财产,期限为一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常德东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内的全套柔性铜铟镓硒(CIGS)生产设备,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