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荥经县鸽子花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明月川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荥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四川明月川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214元(原告四川明月川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院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