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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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抵押、转让被查封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本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