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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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及利息(2016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利率按双方约定支付)。被告陈家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一审终审。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