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及利息(2016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利率按双方约定支付)。被告陈家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一审终审。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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