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11民初538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减、缓、免交。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良策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王玉伦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