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昌邑市柳疃镇青乡镇3号变压器一台作价318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用于抵偿昌邑市人民法院(2015)昌民初字106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金钱债务:其中的本金31800元。上述涉案变压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国家电网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裁判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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