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谷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婚约财产纠纷 | 
| 法院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彩礼款34000元(68000元*50%)以及看病汇款15000元,共计49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40元,减半收取计157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