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巴彦淖尔市医院与被告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签订的《“健康中国---女性无忧卡精准扶贫专项基金”产品服务协议》于2019年4月30日解除; 二、被告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巴彦淖尔市医院1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及公告费260元,原告巴彦淖尔市医院均已预交,由被告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普通程序的交费标准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9-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