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处理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522民初38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文华,安徽方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程新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孙兆风

裁判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10-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