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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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302民初1949号 原告:***,男。 原告:***,男。 原告:***,男。 被告:***,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3月16日立案。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邱毛雷 审判员孙建议 人民陪审员尹芹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孟凡昊 |
裁判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