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俪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1民初1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10267元,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267元,合计20534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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