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案由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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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蒲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526执1187号 王江琪、常军杰: 申请执行人王江琪与被执行人常军杰探望权纠纷一案,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陕0526民初5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常军杰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江琪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常军杰应履行协助申请执行人王江琪探望两人婚生子王**曦。本院同日受理。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常军杰自愿协助申请执行人王江琪每月可探望孩子王**曦一次,具体为每月第二个星期六上午9时接走孩子王**曦,并与次日下午17时送回。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常军杰已缴纳。现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常军杰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