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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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榆林米脂县支行账户****2403内的存款3529.80元、米脂农村商业银行绿洲支行账户****4754内的存款9204.87元、****9602内的存款49808.10元、米脂农村商业银行银北路支行账户****8654内的存款1000元至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户****5672(开户银行: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d3d6@wx.tenpay.com内的存款4763.23元至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户****0005(开户银行: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三、解除被执行人***在米脂农村商业银行银北路支行账户****8654、米脂农村商业银行绿洲支行账户****3729、****4754、****9602、****119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滨湖路支行账户****576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城关支行账户****7117、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榆林分行业务处理中心账户****5319、米脂农村商业银行印斗分理处账户****488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账户****9279、****1613、米脂农村商业银行桃镇分理处账户****6073、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榆林米脂县支行账户****2403、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账户****7307、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1295@wx.tenpay.com的冻结。

四、解除被执行人***在米脂农村商业银行银州支行账户****6620、****405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城内营业所账户****025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账户****427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账户****1423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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