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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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强制执行双峰县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双卫健征决字(2020)第0075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二、限被执行人胡海涛、鲁小菊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自觉履行双卫健征决字(2020)第0075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案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胡海涛、鲁小菊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