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名下所有的位于宜春市,(产权证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号)房屋的抵押与查封;

二、***名下所有的位于宜春市,(产权证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号)房屋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曾建辉(身份证号码:3622011954××××××××)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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