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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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各项损失合计12,30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赔偿原告2000元、被告***赔偿原告10,300元,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计2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