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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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原告***87500元及利息损失(以875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21日起至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88元,由被告***负担;公告费以实际支出为准,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义务履行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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