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游漾互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欣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游漾互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上海欣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戏运营分成费用15256.05元; 二、被告游漾互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上海欣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15256.05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运营分成费用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75%计算); 三、驳回原告上海欣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元,由被告游漾互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