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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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将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6号院正商﹒红河谷7号楼1单元301的房屋一套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3年7月8日止。查封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损毁、转移、变卖、赠与,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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