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 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执行人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8000万元、利息4772216.92元(暂计至2014年12月20日,其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律师代理费60万元; 安阳市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仲裁费395629元; 被执行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08-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