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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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郑州旅鸿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新密市赢铠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判 主文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88,757.5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负担 案件受理费2,112元,由原告***承担74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承担2,038元。 权利 告知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