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市国辰商贸有限公司
日照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市澳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日照五莲御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日照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莲国用2014第001272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已被五莲县人民政府收储的30296平方米公园用地)、在建工程及其地上附着物作价700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日照五莲御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的部分债务。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之日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日照五莲御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2-28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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