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惠东中福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72049元及利息(利息以72049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被告)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3372,减半收取计1686元,由原告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895元,被告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担79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616元,减半收取计1308元,由反诉原告(被告)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