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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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1万元或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2020)黔2701执1685号中的执行案款11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10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