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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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终结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2018)鲁1521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本案执行标的5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偿付。申请执行人可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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