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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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理赔款4995元,并支付自2020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99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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