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2019)粤0222民初14号民事判决;

驳回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51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4511元。由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39511元,由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已由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39511元,由本院予以退回。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向本院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95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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