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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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2019)粤0222民初14号民事判决; 驳回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51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4511元。由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39511元,由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已由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39511元,由本院予以退回。始兴县深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向本院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95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