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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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恒盟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执保374号 姜东、浙江恩敏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李则汉、陈晔、何任晖、辽宁恒盟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姜东、浙江恩敏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李则汉、陈晔、何任晖、辽宁恒盟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186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解除保全。至此,姜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已解除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刘立民 书记员 :丁志国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