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来顺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哈尔滨圣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黑龙江来顺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8116880元,给付违约金1623376元,律师费代理费9105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并以811688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6%为标准,自2018年7月25日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圣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981.79元,由被告黑龙江来顺大件运输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圣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 发布日期 | 2020-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