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链邦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19)内0203民初7220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王志军、丁华双倍返还被上诉人高翔、张小艳定金20000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高翔、张小艳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38,二审案件受理费2276元,合计3414元,由上诉人王志军、丁华负担690元,被上诉人高翔、张小艳负担272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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