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华茂恒盛农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宁夏华茂恒盛农牧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金额1621391.2元予以冻结或同等价值财产予以扣押、查封。 查封、冻结期间不得办理债权转移,产权变更、抵押手续。 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宁夏华茂恒盛农牧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