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322执恢141号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熊向锋、唐松: 申请执行人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熊向锋、唐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51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4518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惠博法宁民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2020)粤1322执恢141号案现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