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33.6万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372元,由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7852元,由原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520元。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