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市正和天宇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江苏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耀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9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470元,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1-13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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