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市正和天宇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江苏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耀武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常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9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470元,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