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市凌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中海洋建设(江苏)有限公司
淮安天和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中海洋建设(江苏)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为95257元及利息(以95257元为本金,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06元、公告费300元,合计2506元,由被告中海洋建设(江苏)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上诉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清江浦支行,账号分别为:***6232636100133839152,王青林6232636100125956782,中海洋建设(江苏)有限公司6232636100133839145,淮安天和置业有限公司:6232636100133839137)。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10-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