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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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宗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19)桂0122民初20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19)桂0122民初2044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55元,由***负担131元,由广西南宁宗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5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10元,由***负担262元,由广西南宁宗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1048元。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