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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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榀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湖南榀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签订的《长沙市房屋委托代理出租合同》; 二、限被告湖南榀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租金7050元; 三、限被告湖南榀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235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70元,公告费260元,共计530元,由被告湖南榀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