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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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又不提出缓(免、减)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