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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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鸿瑞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人***退还租赁保证金557580元、水电空调保证金6000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619元,均由被上诉人广州鸿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