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鑫胜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创鼎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鑫胜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9万元,并支付利息8.469833万元(之后自2018年2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合肥鑫胜建筑有限公司应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合肥鑫胜建筑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8650元,由原告***负担50元,被告合肥鑫胜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8600元,被告***连带负担。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合肥鑫胜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