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
江苏东明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江苏东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准许第三人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撤回对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26元,减半收取413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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