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辉鹰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飞船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海瑞澜服装有限公司 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 常州佳立普纺织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瑞澜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佳立普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141,132.84元; 二、被告上海瑞澜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佳立普纺织品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2月8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82元及以货款141,132.84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9日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如果被告上海瑞澜服装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68元,减半收取1,584元,由原告常州佳立普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10.50元(已付),由被告上海瑞澜服装有限公司负担1,573.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