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黎源建筑设计装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金岭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黎源建筑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材料款163725.7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63725.71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38元,减半收取计2819元,由原告***负担1223元,由被告深圳市黎源建筑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负担15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该判决书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