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金海玉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平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宁0221民初4087号

原告***,甘肃省武威市人,住***。

被告:宁夏金海玉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某。

原告***与被告宁夏金海玉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学福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康智龙

书记员袁娟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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