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7

年10月25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18年11月23日解除;

11-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利坤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金32850元、综合管理费26280元、营业管

理费15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利坤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滞纳金9809.67元(暂计至2020年2月28日,

此后以所欠租金、综合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

准另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利坤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37570元;

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利坤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装修优惠期租金5840元;

六、驳回原告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10元,减半收取6355元,由原告杭州利坤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543元,由被告***负担812元。

原告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

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12-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

费,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

面通知。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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